富民:“七严格”精简会议严肃会风会纪
作者: 发布时间:2017/9/12 20:48:35 点击率:0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肃会风会纪,近日,富民县制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明确“七严格”精简会议,强化会风会纪监督。
严格会议审批管理。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全县性会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须经县委办、县政府办主任审核,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其他部门召开的会议由承办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将会议方案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批。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控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全县性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县级各部门召开各类会议,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召开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新闻发布会等。
严格限定会议规格。各类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规模,只安排工作联系紧密的部门和人员参加。全县性会议一般不安排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精神由参会单位会后及时组织传达。除统一安排外,县级领导不出席一般性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应当主题突出、内容务实、程序简练、安排紧凑。除对议程有严格规定的会议外,县领导在其他全县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内,一般性会议讲话,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内,重要活动礼节性致辞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代表单位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部门的一般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
严格反对奢侈浪费。加强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会议倡导节俭实用,不制作会议背景板。主席台、发言席和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度假村等场所召开,不得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活动。按实际需要制发会议证件、印发会议材料、布置会议现场等,杜绝铺张浪费。不得超标使用会议经费,不得挤占其他经费,不得转嫁和摊派会议经费。
严格规范宣传报道。除法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全局性重要会议、全县性重要工作部署会,以及需要干部群众周知的专项工作会议外,其他一般性会议不作新闻宣传报道。凡可对新闻媒体公开的会议,主办单位应提供新闻通稿,并按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审定后进行报道。
严格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控制和解决“文山会海”问题,要求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走形式、搞变通。今年以来,对未按要求参会和缺会的16家单位进行通报,同时把参会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有效整治会风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