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出台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
作者:刘龙云 发布时间:2016/12/6 22:05:12 点击率:0
耿马自治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对全县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开展抽查。
抽查由县纪委牵头协调,县、乡(镇)两级联动,乡(镇)纪委组织实施,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县纪委和扶贫办确定抽查对象,乡(镇)纪委实施实地抽查。每月开展一次,以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汇报的方式进行。共分确定抽查对象、深入贫困村检查、深入贫困户走访、县纪委随机抽查、填报表册、汇总反馈六个步骤开展。
抽查严格遵循不事先通知、不预定调子、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农户生活的原则,直接进村检查、直接入户走访、直接查看项目情况、直接查阅工作资料,深入细致检查,客观反映问题,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由县纪委汇总后,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分别移交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纪违规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抽查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违反纪律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组织实施抽查工作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通过执行抽查工作机制,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促进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目前,共抽查20乡镇个次、50个村、125名工作队员、165农户,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