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三亮”活动树农村党员形象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2 10:23:13 点击率:0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双江自治县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引导农村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亮身份、树形象,争做表率。一是实施“党徽闪闪”工程。农村党员在开展联系帮扶群众、志愿服务、参加党内活动时,统一佩戴党徽亮出党员身份,强化自我约束。二是实施共产党员户挂牌。凡是家庭成员中有一名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除党员家庭中有触犯法律法规的,或是党员受到党内处分还未消除的以外,都在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共产党员户” 标识牌,进一步增强党员及其家庭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亮职责、树榜样,争当先锋。一是亮出工作职责。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下设党支部、妇代会、团总支、村(居)民小组中任职党员的工作职责,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和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布,为服务群众提供便利。二是推行设岗定责。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从严落实好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结合基层实际,设定美丽乡村建设岗、产业发展服务岗、基层党务监督岗、政策法规宣传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环境卫生监督岗等岗位,每个村(社区)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比例达到30%,并通过公开栏及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亮出职责。
亮承诺、树口碑,争做标杆。一是党员“提”诺。围绕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带头发展农业产业、遵守党纪法律法规等内容,每位党员提诺事项不得少于3条。二是组织“审”诺。村(社区)党总支对党员个人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逐人审核,指导党员进行修改,并将最终确定的承诺事项建立台账进行备案。三是公开“亮”诺,承诺事项经审核确定后,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和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督促“履”诺,村(社区)党总支把党员承诺履诺与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员履诺情况作为每季度党员积分评定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做到季度有检查、年终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