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乡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作者: 发布时间:2017/6/26 15:17:57 点击率:0
今年以来,大文乡党委切实发挥乡党委的领导、组织、推动等职能,不断强化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按照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乡长与政府班子、村主任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挂钩村谈的方式,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20人次,主要领导与站所负责人任前谈话4人,乡纪委书记约谈违反工作、财经纪律6人。
三是加强学习宣传,筑牢防腐意识。通过党委会、干部职工会、干部夜校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洁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积极关注“清风云南”“廉洁临沧”“廉洁双江”微信号;悬挂廉政宣传图等方式大力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时刻筑牢防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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