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任职
作者: 发布时间:2020/6/15 14:39:13 点击率:0
隆阳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深化“领头雁”培养工程,开展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33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推动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
全面分析研判,破解难题。由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工作组,每组包 1 个乡镇(街道),按照“村村到”的要求,结合扫黑除恶、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走访群众,对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综合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情况,坚决调整工作处于末位、不胜任不尽职、工作不在状态、实际成效差、群众反映不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
拓宽选用视野,精准选派。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从市、区、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中选派人员到村任职。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能解决实际问题,热爱农村工作,敢闯敢拼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力量,调整优化队伍结构,以“换血”带动“造血”。
严格任职程序,人岗相适。严格按照《云南省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明确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讨论研究、公示、备案、任前谈话、任职等程序,确保程序严谨、选优配强。根据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围绕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推荐人选,征求纪委监委、政法、统战、民宗、公安、民政、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信访、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开展面试和实地考察,对其政治品行、能力素质、目的动机、意愿专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选派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创优保障机制,提振动能。明确选派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行政、工资及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解决后顾之忧。同时,按照区级下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标准进行补助。选派干部任职期间不影响职务职级、职称晋升,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级、职称;任职满一届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条件的,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和平时调整配备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到村(社区)任职干部,积极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提振干事创业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