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上下结合” 树好用人导向 激发干事热情
作者:陈鹏 发布时间:2018/11/13 14:51:23 点击率:0
近年来,永德县着力把脱贫攻坚主战场作为干部考察检验、锻炼培养的“前沿阵地”,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上选下派,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舞台,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铸炼熔炉”,引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磨练锻炼。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通过“下挂”的方式进行培养锻炼,从县直综合部门中缺乏乡(镇)工作经历年轻科级干部中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有干劲、愿干事的干部到乡(镇)挂职,助力脱贫攻坚、加强实践锻炼,2017年,共选派10名科级干部覆盖挂任全县10个乡(镇),正科级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科级挂任乡镇副乡(镇)长。制定《永德县单位和个人推荐县管干部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及时将综合表现优秀、能力素质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普遍公认的优秀干部提拔到乡(镇)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从县直提拔20名干部到乡(镇)领导班子中任职。今年来,结合全县农户大走访,抽派1504名干部,以922个自然村为单元组建农户大走访突击组,每个自然村明确一名干部担任“自然村长”,与“理事会长”“同心联长”实现“三长联动”,让干部在一线锻炼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下选上用,树立基层用人导向。把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表现和实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尺,大力选拔经过基层实践锻炼、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确保进入组织视野的干部都是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考核干部用人导向,在选拔干部时做到“三个优先”:副职岗位空缺时,优先从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乡(镇)党政正职空缺时,优先从具有乡(镇)领导经历或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县直部门正职空缺时,优先从乡(镇)正职或有乡(镇)领导经历的县直部门副职中选拔,2016年以来,共调整配备干部16批次,提拔168人次,其中: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一线、行业扶贫部门一线工作表现优异的干部74名、占44%。
能上能下,体现严管厚爱原则。制定《永德县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要重视干部身心健康、强化干部人文关怀,体现对干部既从严要求,又热情关心,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制定《永德县党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对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的,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永德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致力解决干部作风“庸懒散”等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因在脱贫攻坚一线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健康原因等调整下的干部14名,其中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胜任、不担当、不作为,存在工作不实、失职等原因被调整下的乡(镇)干部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