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新能源带来脱贫攻坚新希望
作者:张晓荣 发布时间:2017/3/28 17:22:39 点击率:0
说起兰坪县金顶镇福坪村委会的福东自然村,在镇里的人十有八九都能知晓,这个昔日的贫困村,如今已摇身变成了小有名气的“光伏村”。村里不但零星分布有贫困户自己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村脚下的上千亩地,放眼望去清一色的光伏太阳能板格外引人注目。
自2015年被列为光伏扶贫项目试点县以来,兰坪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进,以改革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为着力点,以增强扶贫工作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为手段,改变传统的“输血式扶贫”旧模式,积极打造“造血式扶贫”新模式,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新机制,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2015年在金顶镇福坪村、大龙村、高坪村三个行政村300个建档立卡户安装了300套光伏太阳能板,其中福坪村委会六个村民小组132户;大龙村委会六个村民小组86户;高坪村委会八个村民小组82户。2016年又引进了两家公司在福东自然村租用荒地实施了2087亩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宣传和发动工作25人次,完成对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调查、筛选和核准公示,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实施方案及完成了所需项目建设资金900万元的筹备。除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585万元外,兰坪县着力创新筹资方式,落实农户参与原则,贫困户均自筹500元,发放小额贷款每户10000元,实现自筹315万元。通过招标、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与中标公司签订了300套的采购合同。
项目实施以来,兰坪县成立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组,驻场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同时通过学习先进典型,通过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借签先进经验和做法,积累经验;自觉接受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了项目不盲目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扶贫资金的效益;在资金使用上严格了扶贫资金公示制和报账制,加大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扶贫资金的流失。
据评估试点实施的300户光伏扶贫入户式分布发电系统,每户日平均发电量13°左右,每户可实现年收入达3000元以上,对促进全县贫困农村的脱贫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招商引资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项目,仅租地收入就每年收益133.39万元,直接受益农户292户,1116人。项目建成后,仅到户项目,按照常规每度电节约标准煤0.34kg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8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000吨,年均发电收入预计4731万元,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实现较为客观的经济效益,为脱贫攻坚注入了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