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户看得起病,敢去看病
作者:和函荣 和小龙 发布时间:2018/11/13 15:46:51 点击率:0
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兰坪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精准施策,不断加大医保扶贫政策倾斜力度,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局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以来,不断加强医疗保险向贫困户倾斜力度,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有效解决了贫困户“看不起病”、“不敢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兰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兜底保障和民政医疗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兜底保障由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支付,民政医疗救助由县民政局负责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报销达到政策范围内的70%,民政医疗救助报销达到政策范围内的90%,兜底保障报销达到实际费用的90%,且实际自付费用不超过怒江州农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299元。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兰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21.941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551.92万元;普通住院就诊9974人次,医保基金支出3777.17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出272.0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支出332.15万元,兜底保障支出107.2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28种特慢病门诊就诊2723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47.2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4.90%。
兰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怒江州内住院执行“一站式”本地联网结算,并且还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与此同时,在怒江州以外住院,开通异地就医后,现场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出院后,再到县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内进行二次报销,计算出民政医疗救助金额和兜底保障金额,由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局支付兜底保障,民政局支付医疗救助;未能异地就医结算的,则由参保人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兰坪县进行四重保障的报销,由医保局和民政局分别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