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五举措”提升干部监督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6 14:48:11 点击率:22
云南省江城县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多措并举,以突出实效性为目标,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干部监督工作实效。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江城县在干部监督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江城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城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选拔管理干部的意见(试行)》《江城县实职科级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城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等通过规范制度掌握干部监督主动性,强化了干部监督约束。
整合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与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和干部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畅通干部监督信息的交流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扎实开展“12380”举报受理查核工作,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源头治理、提高服务水平等有效措施抓好举报工作。
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江城县结合实际,坚持预防教育为主,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把《干部任用条例》、《干部监督条例》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专题讨论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政务门户网站、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等形式,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以县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组织全县广大干部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做到自觉遵纪守法,筑牢思想政治防线。
抓早抓小,加强源头把关。严格贯彻《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对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启动情形、实施主体、操作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监管,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室提出意见,报组织部长批准后实施。二是规范文书格式。为切实把约谈和函询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制定了《约谈通知书》、《函询通知书》等标准文书。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函询形成的书面材料等进行归档管理,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截止10月30日,对日常督查和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工作任务完成效率低、完成不到位的1名科级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2名科级领导进行了函询,对9名存在经商办企业的公务员进行了书面提醒。
延伸时间,确保时时监督。出台《江城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监督时间上,把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监督。签订并公开《江城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切实维护好领导干部公众形象,防止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同时,对照“八小时以外”监督内容进行自查,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报送《江城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定期报告表》。在监督对象上,由领导干部扩大到中层干部,紧盯住关键部门、直接掌握“人权、财权、事权”的中层干部以及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的监督。在监督内容上,将干部监督内容由干部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扩大到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切实扩大干部监督覆盖面。督促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牢记党纪党规要求,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弘扬美德,严于律己,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