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严格工作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作者:普红宁 发布时间:2018/10/31 22:44:15 点击率:0
近日,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顺利实现脱贫摘帽。镇沅县进一步严格规范相关工作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较大事件应当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副处级(含)以上领导来我县调研、检查工作以及开展各类活动的,以及外商(含外地投资者)到我县进行重大项目的考察、投资等活动,应提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级各部门需向国家、省、市报送或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有关重要数据、重要材料、先进典型、表彰对象等,必须按程序审核把关,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经县委或县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严格禁止越过县级层面直接上报。如未经审核擅自上报而造成不良影响,由上报部门承担后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规范会议报批。各部门拟以县委或者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须按程序先报主管部门或者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再向县委办公室正式报请,由县委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报县委批准。报批召开全县性会议,应当附有会议方案、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会议通知代拟稿等材料,请示应简要阐明召开会议的必要性、可行性,会议方案应当详细列明会议的主办和承办单位、主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各类会议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擅自召开。
严肃会议纪律。各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范围参会,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会、替会。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请假。请假报告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会。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会场。县委办公室将定期对县委各类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纪律松弛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严格外出报备。领导干部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应严格按规定向县委报告,同时报备县委组织部。严格请假审批。加强请假报备管理。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外出后临时调整行程的要及时补充报告。并妥善安排外出期间正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职能职责、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纪律的督促检查,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各类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