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以党建之红 促集体经济红火发展
作者:李春辉 发布时间:2018/11/14 0:35:51 点击率:0
近年来,镇沅紧紧围绕脱贫摘帽重点工作底线目标任务,创新“党建+”扶贫模式,培育特色产业,发挥“造血”功能,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从“基本覆盖”到“优质覆盖”。2018年全县10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强基固本增活力
建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成立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会计业务委托乡镇会计代理机构代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
盘活村集体“三资”。盘活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注入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作为运营的股本金,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变股份,股份变收益,农民变股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加大对“薄弱村”扶持力度。用好用活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放,鼓励发展“股份合作”经济,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既壮大集体经济,又致富贫困群众。
产业体系固发展
构建“4+5+1”特色产业发展体系。结合“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脱贫奔小康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规划、重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充分挖掘,发挥自身优势,按照“支柱引领,做强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构建巩固提升以矿业、林业、烤烟、畜禽四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茶业、核桃、蔬菜、花卉、林下资源5个骨干产业,培植旅游文化新兴产业的“4+5+1”特色产业体系,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
坚持“五个不能丢”。选准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贫困地区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培育扶持力度,突出抓好烤烟生产,壮大畜禽养殖,扩大蔬菜种植,加快林下经济提质增效,稳定打工收入,打好“烤烟+蔬菜”“烤烟+生猪”“烤烟+茶叶”等产业发展“组合拳”,拓宽增收致富新路径。
创新模式促跨越
坚持1个核心。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推行“党支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农户”的产业发展新模式,让基层党组织在产业发展中把握方向,以搭建企业与农户产业发展合作平台。
确保3个100%覆盖。确保特色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带动100%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合本乡镇、本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烤烟、蔬菜、畜禽、茶叶等适宜的特色产业,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引入龙头企业,100%实现贫困户有2项以上产业覆盖、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发展、有龙头企业合作带动。2018年,全县109个村党组织、118家涉农企业、34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带动21558户。
走好6条路子。围绕全县特色产业,走好“烤烟+N”、“畜禽+N”、“蔬菜+N”、“林业经济+N”、“农村电商+ N”、“乡村旅游+N”六条帮扶路子。在产业选择上,从全县97.7%都是山区半山区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适合什么就发展什么,主推6项特色产业,辅以其他(N)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效提升规模化程度,能防范产业单一带来的市场风险。
抓牢1项措施。从扶智和扶志着手,提升农民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能致富、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职业农民。创建全县深度贫困人口培训中心,选派年富力强、有一定基础但无一技之长的农村贫困青壮年集中开展素质培训,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致富。从2017年10月深度贫困人口培训中心开班至今,全县累计开展累计举办专项技能培训13期615名学员,转移就业456人,就业率达80.5%。
成效显著享成果
通过开展股份合作、发展服务业、出租集体资源等方式,截止2018年11月,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10万元的村65个、10万元以上的44个。收入来源有烟叶生产指导服务、街道卫生、饮用水管理及种养殖指导协调等管理服务收入,村集体资金、资产入股分红,出租集体山林、土地、门面、茶园等村集体资源、资产收入。制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执行“4321”分配比例,即村集体经济收益的40%用于股份分红,30%用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20%用于扩大再生产,10%用于本村社会保障。年度收益核算后,由村“两委”制定村级收入分配初步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全体村民公示后使用。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和管理,努力实现村级组织有实力办事、有能力办事的目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