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精准”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19 9:55:18 点击率:0
我县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准确性,从严从实、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审核工作。
超前谋划、精心准备。省、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后,县委组织部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干部档案审核知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为开展专项审核工作打牢基础。在全面对接上级精神的基础上,超前谋划、提前部署,迅速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纪检监察、人社、公安、教育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组织,集中精力做好专项审核工作。二是组建工作队伍。2015年4月起,从县直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保密意识强、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同志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并分层次分类别分时限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三是加强保密措施。开展岗前保密教育,与工作人员都签订了保密协议。档案审核办公区域安装了防盗门、监控系统,严防非工作人员私自出入。加强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开机密码,确保干部信息安全,严防泄密。同时,划拨专项资金,完善档案审核设施建设,为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明确标准、从严审核。一是严格环节管控。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重点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有涂改、信息前后不一致、材料短缺等问题进行审核。建立了“初审、复审、会审”链式审核机制。初审,采用逐卷逐页逐项审核的方式,重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复审,采用交叉审核、相互监督的方式,重点确认审核环节是否缺失、审核内容是否遗漏、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会审,采用召开工作人员例会、组织部部务会的方式,重点对特殊问题、疑难问题、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商定处理意见。二是严肃问题核查。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纠,力争把信息核准确、把事实搞清楚。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及时向干部所在单位催缴补充,对增补材料细致甄别、严把入口关,严防增补材料“二次造假”,确保增补材料真实、准确。对信息记载不一致的,通过函询本人、查阅相关痕迹档案等,由组织、人社部门、公安等部门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做到从严把握、实事求是。经审核,县委组织部管理的2505本档案中有2329本问题档案(其中:有涂改痕迹档案112本,信息记载不一致档案2217本),补齐材料9241份(其中:出生日期材料2份、参工材料1199份、入党材料371份、学历学位材料2011份、工作经历材料3516份、干部身份材料68份、奖惩材料1319份、其他材料755份)。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审核操作流程体系,确保每本干部人事档案在信息审核、认定、运用等程序上环环相扣,审核环节由专组负责并实名审核,组间互相印证监督,初审和复审责任到人。同步登记进度台账,确保每日、每月审核进度登记在册,做到每本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认定具体过程可倒查,责任人员可追溯,出现问题可追责。
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以专项审核为契机,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审查借阅等制度,进一步抓好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注重将专项审核结果运用于干部工作中,把专项审核与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合起来,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历史全面地了解干部成长经历和各方面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任前审核中发现问题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同时,对干部任前公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任前必公示、存疑必查核、质疑必说明,防止因公示信息失真失实或被误解误读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