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选拔程序,树立正确导向--陆良县三措施选拔“三类人员”进入乡镇党委班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9 9:14:56 点击率:0
陆良县在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扩大选拔视野,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到乡镇领导岗位上工作。
提前谋划,统筹兼顾。为切实配强乡镇班子,陆良县委组织部超前谋划,在日常管理方面,提前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三类人员”情况进行前期摸排,根据乡镇党委意见、调研谈话等情况,结合年度考核,重点掌握符合条件人选的平时表现情况,建立后备人才库,对乡镇“三类人员”的选拔早考虑、早统筹。在制度方面,研究制定《陆良县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三类人员”选拔方案》和《陆良县“三类人员”选拔流程》。在职数方面,干部日常交流调整的过程中,每个乡镇预留一定职数,保证“三类人员”能顺利进入领导班子。
严格要求,规范程序。陆良县严把“程序关”和“资格关”,将严谨细致贯穿于选拔“三类人员”进乡镇党委班子工作全过程,采取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和综合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选拔,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一是乡镇党委根据干部日常表现,结合班子实际和工作需要,择优推荐三名符合条件人员作为初始推荐人选,并对初始推荐人选资格逐人逐项进行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二是县委组织部对乡镇报送的初始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尤其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审核认定,确保准确无误。三是考察组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推荐及考察工作,对人选的民主测评、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年度考核综合评价、党员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学历六项内容量化打分,得出综合考核评价总分。推荐考察过程中,通过个别谈话推荐,按1:3的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在对人选的民主推荐情况、综合考核得分、干部日常表现等综合分析研判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对事业编制人员还广泛听取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坚持原则,树立导向。陆良县在“三类人员”选拔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树立“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根据班子综合情况及干部的特点、特长,结合岗位需求,加大对熟悉掌握群众工作、实绩突出的“三类人员”的培养选拔,把优秀、肯干、能干的干部选拔进乡镇党委班子。同时坚持宁缺毋滥,对成熟度达不到选拔条件的乡镇,分析原因,制定培养措施,提出配备时间表,在整个选拔过程中,同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选拔工作风清气正。在此次乡镇党委换届中,陆良县共选拔3名优秀村干部、5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1名大学生村官共9人进入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真正选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了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了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