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宣威市办理LD20160814031号举报件工作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17 11:05:18 点击率:0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LD20160814031号投诉举办件办理工作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办理LD20160814031号举报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24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宣威市东山镇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的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调查时点:2016年8月16日至19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东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办理LD20160814031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调查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从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东山镇抽调相关人员,对举报称实施主体人和生态破坏行为仍在进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查。现场核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