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启动以来,来宾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布置,10各村(社区)党总支成立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细则制定方案,将工作细化成六个步骤,明确时间节点,压实推进。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涉及10个村(居)委会和78个村(居)民小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经汇编成册,并向广大群众进行了公示。一是注重民意征集,突出“广度”。在集中修订过程中,由各村(社区)“两委”严格按照修订程序,集中开展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集中修订工作。首先开展清理评估。重点检查制定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了村(居)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入户走访、设置意见箱、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汇总梳理出亟待规范的村民行为以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

二是注重草案拟定,突出“深度”。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文本草案,工作小组征求驻村或村(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是注重出台程序,突出“精度”。街道党工委对送审稿进行前置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把关,督促村(社区)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后按程序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街道党工委做好备案,街道严格把关后才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来宾街道各村(社区)党总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规范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加强村(社区)治理,弘扬公序良俗,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来宾街道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已按照程序全部完成,将通过宣传册、微信、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家存一份,村村上墙面,人人都是“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