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重申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3 15:10:51 点击率:0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县委组织部能够严格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多措并举,狠抓规定落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遵守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深刻吸取县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重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科室组织所属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实施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使全体党员干部知规定、明底线,进一步清除思想中存在的“一阵风”、“无所谓”、“搞变通”等错误认识。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再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进一步严格正风肃纪的决心,树立令行禁止,执行八项规定不走样的纪律意识,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在办公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公、因私外出或休假须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建好考勤台账。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不推诿、不拖延、不扯皮、不敷衍塞责;严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确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不得突破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借生日、子女升学、红白喜事之机收受礼金,大摆宴席;严禁参加非亲属此类活动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送礼及用公款购买高档酒和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其他购物(消费)卡。
三是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的做好本部门的管理教育,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防患未然。对各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