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委组织部“四强化”抓实部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3 10:50:29 点击率:0
近年来,丘北县委组织部始终把抓基层党建与抓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四强化”的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不放松的原则,实现党建工作与廉政工作的双促进和双提高,锤炼了一支既懂业务又清正廉洁的组工干部队伍。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不懈怠。始终把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学习的“必修课”,通过部领导上廉政党课、集中学习文件、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在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促廉政和抓廉政强业务之间的关系,坚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为人梯的组工之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宗旨意识。
二是强化制度约束不放松。丘北县委组织部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抓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来抓,把制定和贯彻落实制度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关卡”,着力抓实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使制度成为“高压线”。结合“基层党建提升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印发了《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关于落实组工干部党建责任区制度的通知》、《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AB岗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将各科室个人履职和落实廉政防控建设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努力构建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标准、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防范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不散漫。在部机关全面推行年度考核“对账”机制,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点评与职工评议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规定每周一汇报、每月一总结、每季度一考评,用考评平均分与年末民主测评分确定年度考核分,得分作为评优推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干部职工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奠定了基础。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不含糊。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采取内部自检自查与聘请外部监督员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检查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公车私用、厉行勤俭节约和中组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等规定是否落到实处,各项禁止性规定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