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考察商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30 11:05:09 点击率:35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考察商调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砚山县决定面向县外省内公开考察商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商调职位及人数
考察商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共计15名,具体是:
阿舍乡彝族乡财政所2名;
稼依镇财政所3名;
维摩彝族乡财政所2名;
八嘎乡财政所3名;
者腊乡财政所2名;
蚌峨乡财政所3名。
二、考察商调范围
县外省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商调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三、考察商调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或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1月)或取得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人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察商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6、7日双休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砚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县委大院四楼),联系电话0876—3130966,邮箱986922576@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砚山县2020年公开考察商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准备齐全后扫描为电子档发至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注: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商调单位及岗位名称”命名),《报名表》中的照片和信息项目要完整,服从岗位调配的需在《报名表》上备注,逾期不再受理。
需提供的报名材料:①《砚山县2020年公开考察商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④《公务员登记表》;⑤身份证复印件;⑥毕业证复印件;⑦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证明、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等;⑧承诺书。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确定考察人员范围。
(三)考察了解
全面了解商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程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四)拟定人选
根据考察了解等情况,综合研究后,提出拟商调人选报县委审定。
(五)组织商调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公开商调工作中,如出现商调对象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不同意商调,可顺延递补继续商调;如出现商调缺额,可以取消本次商调。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商调条件的,取消考察商调资格;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时间有效,拟报名参加公开商调人员可电话咨询有关商调事宜。
附件:1.砚山县2020年公开考察商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
2.承诺书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