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玉干任公示〔2018〕12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30 9:47:14
玉干任公示〔2018〕1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何俊民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何俊民,男,汉族,大学学历,辽宁新民人,中共党员,1972年4月出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环保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等职。现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兼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18: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 编:653100
监督举报电话:0877-12380 0877-2039380
短信举报号码:18787712380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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