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制定“八个严禁”加强教师管理工作
作者:绥江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3/13 16:40:31 点击率:148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肃师德师风纪律,防治“四风”反弹,深化作风建设,教育局结合实际,及时下发《绥江县教师管理“八个严禁”》,重申纪律要求,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校(园)要严明纪律,坚决执行“八个严禁”:一是严禁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二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三是严禁酒后驾车及其他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行为;四是严禁在公共场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打牌行为;五是严禁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六是严禁一切形式的违规收费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七是严禁在工作时间段饮酒;八是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八个严禁”从师德师风、纪律作风、从教规范等在教育系统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进行了强调和要求,教育局纪检部门畅通各种信访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教师,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同时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恶劣的学校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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