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2 9:18:13
关于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36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9.51万元,同比增长61.10%,原因:一是工资、津补贴政策调整,基本工资增加4.22万元、津贴补贴增加76.0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增加0.35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91万元,2016年无此项预算收支。
(二)商品服务支出119.97万元比上年增加63.72万元,同比增长113%,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40.86万元、增加公务用车租赁费2.04万元;根据所有收支纳入均预算的要求,2016年末专户余额纳入2017年度预算收入,增加公务费20.3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比上年减少18.5万元,同比减少99.57%,原因:退休人员5人自2016年11月起划入社保管理,工资待遇由社保发放,2017年无退休费预算收支,2017年本项预算支出仅为独生子女奖励金。
(四)项目支出1017.62万元,比上年增加727.62万元,同比增长25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才培训经费(印地语缅甸语培训班)333.56万元、增加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72.57万元、增加综合服务平台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费68万元、增加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54万元、增加全市学习教育活动工作经费150万元、增加党员教育课件制作费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19.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63.72万元,同比增113%,占基本支出的24.5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40.86万元、增加公务用车租赁费2.04万元;根据所有收支纳入均预算的要求,2016年末专户余额纳入2017年度预算收入,增加公务费20.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