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发布时间:2018/9/13 15:06:36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7〕51 号)核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承办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调动、退休等手续。
3.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市直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6.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市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公务员考录和调配工作。
9.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指导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直参照管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12.承办市委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严密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以干部队伍建设“监督严管年”、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人才工作“创新突破年”、自身建设“规矩规范年”为抓手,一以贯之抓基础、抓突破、抓创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成果丰硕、亮点频现。
1.聚力“监督严管”,全力打造一流队伍。圆满完成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以需求为导向,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选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和信访部门挂职锻炼。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在职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学历学位和专业素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现填报、查核全覆盖。出台了保山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在脱贫攻坚第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严禁县乡干部“走读”的规定等制度,着力构建监督严管、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聚力“巩固提升”,全力夯实基层党建。研究出台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1+3+8”系列文件。探索实践出“四位一体”基层党建责任综合机制、市委书记“党建研判月”、乡(镇)党委书记党建论坛、县市区(部门)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双线述职评议”、“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1234567”特色载体、基层党建督查员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八种模式”、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四无四会”集中整顿工作法、“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党建示范点创建、“边境党旗红”工程、招聘村级党建助理员等经验做法,形成12册《保山基层党建系列》成果。建成集云会议直播、远程调研督查、党建工作展示为一体的“保山智慧党建中心”。“山邑模式”“辛街经验”“河尾现象”“公平做法”等一批典型实践样本走向全省甚至全国,《人民论坛》以“中国经验”形式对保山做法进行宣传报道。驻昌宁县珠街乡金宝村第一书记王亚琛事迹入选中组部第一书记案例,市委组织部根据其原型拍摄的《黑惠江盼》,荣获人民日报等全国党媒政企优秀原创视频“十佳作品”。
3.聚力“创新突破”,全力汇聚“第一资源”。制定了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贯彻意见。立足本土,实施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积极开展产业建设领军人才、永昌技能名师、永昌教学名师等系列优秀人才评选奖励活动。以腾冲柔性引才基地建设为契机,邀请上海高层次人才赴保山开展智力服务。成立“对印对缅合作交流办公室”,为缅甸语、印地语实用人才培训班学成归来的干部,提供作用发挥平台。组建考察团赴印度和孟加拉国对人才培养、交流合作进行考察,与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中国海运集团印度分公司就外向型实用人才培养达成合作意向。
4.聚力“规矩规范”,全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部、创新立部、能力强部、宣传兴部,建立“01234”工作法,深入实施组工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以“主题党日+”、支部“主题+专题”学习讨论为载体,锻造组工“匠人”。创办《保山组织工作参考》月刊。《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云南日报》《云南组工通讯》等主流媒体和内部主要刊物多次以较大篇幅报道保山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做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待消化暂定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暂定编制5人,根据《对<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2号)精神,划1名待消化暂定编制到市纪委,核减1名待消化暂定编制,待消化暂定编制由2016年的6名变成了5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316,10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6,107.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481,320.88元,减少39.11%,主要原因为: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收入1,282,833.73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收入479,613.82元;三是2016年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仅发生半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收入208,950.00元;四是2016年换届工作经费作为基本支出下达,2017年此项经费收入减少1,746,640.01元;五是退休人员自2016年11月起划入社保管理,工资待遇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收入减少203,569.20元;六是2017年不开展兴保人才奖评选活动,人才开发培养经费收入减少1,000,000.00元;七是2017年不安排“四群”教育专项经费,此项经费收入减少3,105,443.02元;八是2017年不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经费,此项经费收入减少360,190.14元;九保山市印地语缅甸语实用人才培训班经费收入减少3,739,540.69元;十是滇西片区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培训费收入减少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007,121.74元。其中:基本支出5,441,527.58元,占总支出的28.63%;项目支出13,565,594.16元,占总支出的71.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99,291.76元,减少21.15%,主要原因为: 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282,833.73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79,613.82元;三是2016年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仅发生半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8,950.00元;四是2016年换届工作经费作为基本支出下达,2017年此项经费支出减少1,746,640.01元;五是退休人员自2016年11月起划入社保管理,工资待遇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支出减少203,569.20元;六是2017年不开展兴保人才奖评选活动,人才开发培养经费支出减少1,000,000.00元;七是2017年不安排“四群”教育专项经费,此项经费支出减少3,092,013.66元;八是2017年不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经费,此项经费支出减少360,190.14元;九是保山市印地语缅甸语实用人才培训班经费支出减少109,044.28元;十是滇西片区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培训费支出减少2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1,527.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93.47元,增长0.69%,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282,833.73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79,613.82元;三是2016年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仅发生半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8,950.00元;四是2016年换届工作经费作为基本支出下达,2017年此项经费支出减少1,746,640.01元;五是退休人员自2016年11月起划入社保管理,工资待遇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支出减少203,569.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4%,人均111,532.6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6% ,人均15,014.4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65,594.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7,085.23元,减少27.47%,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不开展兴保人才奖评选活动,人才开发培养经费支出减少1,000,000.00元;二是2017年不安排“四群”教育专项经费,此项经费支出减少3,092,013.66元;三是2017年不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经费,此项经费支出减少360,190.14元;四是保山市印地语缅甸语实用人才培训班经费支出减少109,044.28元;五是滇西片区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培训费支出减少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7,121.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99,291.76元,减少21.15%,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282,833.73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79,613.82元;三是2016年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仅发生半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8,950.00元;四是2016年换届工作经费作为基本支出下达,2017年此项经费支出减少1,746,640.01元;五是退休人员自2016年11月起划入社保管理,工资待遇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支出减少203,569.20元;六是2017年不开展兴保人才奖评选活动,人才开发培养经费支出减少1,000,000.00元;七是2017年不再安排“四群”教育专项经费,此项经费支出减少3,092,013.66元;八是2017年不再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经费,此项经费支出减少360,190.14元;九是保山市印地语缅甸语实用人才培训班经费支出减少109,044.28元;十是滇西片区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培训费支出减少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44,59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65,097.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50,415.9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综合考核奖励金、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金)797,06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32,0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52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916.57元,完成预算的5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062.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868.36元,完成预算的1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986.21元,完成预算的95.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无汽车大修,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224,131.64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莅保检查指导、考察交流接待费未使用预算资金8,013.79元;
(3)因公出国(境)费资金,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062.00元,出访印度1团2人次交流印地语培训班事宜,费用2,860.00元;出访缅甸1团3人次洽谈人才交流培训,费用14,202.00万元,我部机关所有因公出国(境)事项按规定均向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报批,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6,557.62元,下降4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7,062.00元,增长10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3,011.83元,下降7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7.79元,下降0.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一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无汽车大修;二是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2016年公务用车租赁费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租赁费则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2)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莅保检查指导、考察交流接待费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资金,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062.00元,出访印度1团2人次交流印地语培训班事宜,费用2,860.00元;出访缅甸1团3人次洽谈人才交流培训,费用14,202.00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062.00元,占6.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68.36元,占22.81%;公务接待费支出171,986.21元,占70.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062.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出访印度1团2人次交流印地语培训班事宜,费用2,860.00元;出访缅甸1团3人次洽谈人才交流培训,费用14,202.0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68.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868.3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机要通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986.2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1,986.2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莅保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到我市交流学习外省及外地州有关人员、县区组织部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621.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7,585.88元,减少70.9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7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仅发生半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208,950.00元;二是2016年换届工作经费作为基本支出下达,2017年此项经费支出减少1,746,640.01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如下:
(1)办公费25,940.46元;
(2)邮电费1,837.40元;
(3)会议费890.00元;
(4)劳务费8,418.63元;
(5)工会经费97,561.69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11.03元
(7)其他交通费用456,145.54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17.00元
(9)办公设备购置15,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7,482,446.37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42.12元,固定资产7,065,984.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0,92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0,064.16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2,978,196.16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522,7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40,92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55,731.65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7,870.00元,工程采购支出3,367,861.65元,服务采购支出3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互联网+智慧党建+人才培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3,367,861.65元,机关党建示范点380,000.00元,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购置107,87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855,731.65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7,870.00元,采购次数8次;工程采购支出3,367,861.65元,采购次数1次;服务采购支出380,000.00元,采购次数1次。2017年合计采购次数10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7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3,565,594.16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实际拨付为13,565,594.16元。实际到位率100%。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1)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
(2)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我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2017年度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已完成的项目质量达标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了专项工作绩效目标。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锻炼,基层党建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了40名党建督查员,完成四轮党建工作督查。
(3)市级有10家不同类型的单位被确定为“保山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在市级示范带动下,全市建成1个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群、10条基层党建精品示范带和100多个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
(4)积极推进全市126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5)举办了2期“乡镇党委书记论坛”。
(6)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积极选派干部到上海、广东、昆明等地区和信访部门挂职锻炼。
(7)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国家部委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的调训69期261人次。
(8)全年市级共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等重点专题培训班次39期,培训干部4936人次。
(9)完成了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举办的缅甸语、印地语实用人才培训班,36名学员全部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回国开展实践。
(10)加强“三点一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群建设,完成了17个专题教学课件和现场教学课件的专家评审。
(11)按月制定“3+X”主题学习计划,做好农村党员冬春训工作,全市近3万名农村党员参与远程培训。
(12)完成圆满完成党内统计、干部(公务员)统计工作。
(13)抓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查核全覆盖。
(14)圆满完成了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15)组织开展了6名保山产业建设领军人才、6名永昌技能名师、15名永昌教学名师及全市技能大赛等一系列优秀人才评选奖励活动。
(16)邀请上海高层次人才赴保山开展智力服务4场次。
(17)全市共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6个、市级院士工作站1个、专家工作站11个、专家基层工作站7个。
4.效果情况分析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经常的要求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锻炼,基层党建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紧紧围绕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务实导向、结果导向和创新导向等“五个导向”,紧扣责任清单、分层约谈、督查通报、考核评议、党建问责等“五个重点”,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的“组织建设从严”机制,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基层党建责任综合体。积极推进全市126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圆满完成了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着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教育培训提能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坚持强化管理重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建立人才“选得准、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机制和环境。
2017年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故无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