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9/27 11:28:28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3.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使党组织充分发挥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4.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政策,定期组织市直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负责老干部的舆论宣传工作。编印《老干工作通讯》《保山老同志参考》等刊物,管理保山老干部工作网等宣传平台。5.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及措施。检查和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政策。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7.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含干部休养所)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联系、指导帮助隶属和挂靠市委老干部局的老年社团组织工作。8.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看望慰问住院的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9.完成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政治引领,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全会精神,突出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一是政治建设坚强有力。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讲政治、守规矩,做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公仆本色。二是思想建设抓紧抓实。通过集中宣讲、专题辅导、送学上门等方式,采取举办“银潮之声”大讲堂、“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情况通报会、研讨培训班等举措,引导老干部常学常思、常悟常进。三是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市、县(市、区)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大盘子”,出台《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标“五个基本”抓实工作;持续开展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三级联创工作,创建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2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达标率达90%;配齐配强老干党支部支委班子,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共140名。
2.把握价值取向,离退休干部作用发挥呈现新气象。一是搭建平台服务,老干部正能量得到充分发挥。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老干部工作价值取向,以“银发聚力新保山”为品牌,“银发先锋”“银潮之声”“银秀芳华”为抓手,推进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支持鼓励各类宣讲团、艺术团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宣讲和义演活动55场次;深入开展“我看保山脱贫攻坚新成就”专题调研和“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大讨论活动,引导老同志积极为保山发展建言献策;举办全市首批退休干部(近三年退休干部)适应性培训班,帮助我市退休干部积极调整心态,顺利完成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换。二是抓实老干部资源,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深入挖掘老干部人才资源,建好老干部智囊团,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优势、威望优势、经验优势;建立“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全市组建杨善洲志愿服务队6个,“夕阳红”志愿服务队6个,银发志愿者2000多人。通过努力,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干部工作更加重视、老干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老同志爱党护党更加坚定、老干部工作队伍更加进取的良好局面。
3.树立精准理念,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实现新提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老同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老干部工作的奋斗目标,着力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一是领导小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根据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的通知》(云老领〔2020〕1号),我市及时相应调整充实全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并于6月召开2020年保山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干部荣誉退体制度的通知》;同意调整提高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因公死亡的:由1500元调整为6000元,因病死亡的: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同意调整提高我市干部职工退休时家具购置费标准,由现行的1000元调整为2000元,及时研究解决了老干部工作新问题。二是政治待遇更加精细。落实政治待遇各项规定,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政治理论“月、季”学习;坚持参观考察制度,分别于6月、9月、10月组织厅级退休干部到腾冲市、施甸县和贵州省考察学习,让老干部充分感受改革开放成果。三是生活待遇更加精准。启动离休干部和厅级退休干部“一人一策”,实现精准化服务“提质”;精心制定老干部体检“套餐”,实现精准化服务“提温”;在全市19家公立医院开通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实现精准化服务“提速”;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干部职工退休时家具购置费标准,实现精准化服务“提标”。
4.创新工作方式,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稳步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努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教学体系。目前,五县(市、区)乡镇老年大学均已全部挂牌成立,实现全覆盖,全市共建立村、社区教学点62个。二是及时启动“云”霞课堂。充分利用组织系统“智慧党建”平台启动“云”霞课堂,采取一季一次“云”直播、一周一次“云”课堂的方式,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空中课堂,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同步直播,确保停课不停学,教育资源共享。现开展三期“云”霞直播课堂,共培训3万余人。三是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干休所转型发展新路子。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分别在原干休所设立“名师工作站”“云直播工作站”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实行“三站合一”,加大推进干休所转型发展。四是创新推动我市老年教育体系建设。实施老年教育“研、学、训”一体化教学模式,初步建立了7个保山市老年教育教学实训基地,其中:市级2个,五县(市、区)各1个,不断拓展各级老年大学校外教学活动向纵深发展。
5.突出责任担当,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素质得到新提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围绕“制度建设年”要求,从制度措施的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和阶段性任务着手,对业务工作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推进制度“废改立”,共整理修改完善26项内部制度,制定《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素质提升。以打造“政治可靠、作风优良、服务精细、业务过硬、老同志信得过”的队伍为目标,编印《老干部工作文件汇编》《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图解》,加强政治理论和老干部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举办全市老干部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老干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实“比学赶超”活动。将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分成5个组,围绕今年全市老干部工作重点任务以及9件实事确定活动主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形式,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研讨活动,切实增强推动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加强信息宣传。先后制定下发《保山市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量化任务的通知》《关于利用微信公众号助力老干部精准服务工作方案》等文件,改变信息宣传工作滞后状况。截至目前,全市老干部工作信息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采用332篇(条)。其中:中央级新闻媒体119篇(条)、省级新闻媒体142篇(条)、市级新闻媒体篇71(条),较去年有大幅提升。
6.抓牢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常态化得到新巩固。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及时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从严从紧落实防控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工作落实落细。及时印发《致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倡议书》《关于暂停全市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各类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疫情管控;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点对点联系问候离退休干部,全面掌握情况,并积极协调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强化关心关爱;通过微信、短信、电话以及相关资料开展广泛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全力保障在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身心健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800多名老同志自愿捐款49万余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091,869.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1,869.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3,199.72元,下降16.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退休1人,病故1人,调出1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439,180.82元;二是2020年公车购置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市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49,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4,091,869.37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098.33元,占总支出的61.03%;项目支出1,594,771.04元,占总支出的38.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3,199.72元,下降16.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退休1人,病故1人,调出1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439,180.82元;二是2020年公车购置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市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49,9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7,098.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9,080.90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1人,病故1人,调出1人,调入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439,180.82元、公用经费减少439,180.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4,771.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118.82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市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49,9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44,656.1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春节慰问费用支出;
2.补发2020年重阳节邢金杨慰问金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补发2020年重阳节邢金杨慰问金支出;
3.离退休就地休养特需费支出99,328.9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就地休养支出;
4.老年艺术团工作经费支出38,229.45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老年艺术团相关办公费支出;
5.建党100周年慰问及文艺演出经费支出86,300.00元,主要用于建党100周年之际走访慰问老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6.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经费支出493,263.86元厅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征订离退休干部报刊、举办老干部读书班、云南省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工作交流、贯彻执行干部荣誉退体制度相关办公费及劳务费;
7.生活待遇经费支出74,195.13元,主要用于省外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开展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开展厅级退休干部学习及住院看望、开展老干部健康体检、开展为离休干部送生日祝福和联系厅级退休干部相关办公费、差旅费、生活补助及医疗费补助支出;
8.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及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工作补贴经费支出558,497.6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相关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1,869.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减少803,199.72元,下降16.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退休1人,病故1人,调出1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439,180.82元;二是2020年公车购置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市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49,9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65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4,656.10元,其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4,656.1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4,44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74,444.6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9,628.9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3,274,794.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52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492.7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25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5,439.5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9,792.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9,463.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1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83.47元,完成预算的2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21.47元,完成预算的2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62.00元,完成预算的57.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未购买车辆保险、无车辆维修费用;二是受疫情影响,人员交流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9,029.02元,下降9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8,715.02元,下降9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4.00元,下降8.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购商务车一辆249,900.00元,2021年无公车购置;二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人员交流减少,公务接待减少314.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21.47元,占86.57%;公务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占1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21.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21.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接送离退休干部开会、学习、生病送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上及外地老干部工作调研和各地州到保山学习老干部工作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272.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900.08元,下降18.3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人(其中:退休1人,病故1人,调出1人,从龙陵县委组织部调入1人),导致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减少79,900.0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3,415.50元;邮电费支出18,821.50元;差旅费支出18,693.00元;会议费支出1,955.2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48,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55,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21.47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3,50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资产总额1,422,480.89元,其中,流动资产279,104.33元,固定资产1,143,37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1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