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部门有新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0/7/30 21:28:35 点击率:0
3月5日,德宏州组织召开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州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会议强调,各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管党治吏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抓手。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必须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以做到“两个维护”和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细化措施,以提高如实报告率为目标,抓紧抓细抓实学习培训、考试测评、谈话提醒、组织填报等各个环节;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抓好跟进指导,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质量。
会上,通报了个人填报不严肃不认真的突出问题,对填报注意事项、填报对象、工作环节进行了培训,对易错易漏的9个问题进行了重点提示。
易错易漏问题提示 一、关于封面“报告日期” 股票、基金要填写“报告日期”上一日的收盘情况,其他“家事”“家产”填写截至“报告日期”的情况。“报告日期”与报告事项内容“两张皮”,会导致漏报、瞒报。 二、关于普通护照(通行证)、出国(境)情况 ①已交组织保管的普通护照(通行证)要报告。 ②出国(境)所到国家(地区)(含过境签)必须全部报告。 ③出入境通行证(含边境通行证)和持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的情况必须报告。 三、关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①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要准确勾选子女是否共同生活。 ②勾选“共同生活子女”的,既要报告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还要报告房产、股票、基金、保险、国(境)外存款、投资等情况。 ③年满 18 周岁,尚在读书且由父母抚养的子女,要勾选“共同生活子女”。子女毕业参加工作或结婚后,一般勾选“非共同生活子女”。继续填报的,要切记子女新参加工作、已婚后不再共同生活的变更填报。 ④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多个单位任职(兼职)的,应当逐一填报。要特别注意,没有投资入股但担任了私营企业高级职务的,必须填报。 四、关于房产情况 ①签订购房合同、登记备案预购尚未取得房产权证的房产必须填报。 ②出售、转让、赠与他人等,只有中介或私人之间签定的合同、协议, 没有办理完过户手续的,必须填报。 ③有独立房产权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要作为 1 套房产单独填报。 ④房产面积必须填报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漏报房产面积(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累计50 平米以上的,要受到诫勉以上处理。 五、关于股票、基金情况 ①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及其配偶转借他人身份证开设帐户或购买、别人代管等股票、基金,必须填报。 ②“港股通”、B 股股票、科创板、新三板等股票必须填报。 ③证券帐户、银行账户、银行理财产品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基金,必须填报。 六、关于保险情况 ①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及其配偶为投保人购买的保险,必须填报。 ②不要漏报所投保险产品的生存金、利息等衍生产品生成的新保险。 ③辨别是否属于投资型保险,不能听信保险业务员的意见,应咨询组织人事部门。 ④保险每年都要报当年的情况,去年报过的保险,今年未退保一定要填报,即使是到期的保险,未退保也一定要报告。一定要关注保费有没有增加。 股票、基金、保险每年都要填报当年当时的情况。 七、关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①没有实际经营、没有实际出资、吊销未注销、申请注销但尚未完成注销手续的,必须填报。 ②代别人持有股份股权、身份证转借他人登记、作为股东帮助别人登记等,必须填报。 ③亲家以儿媳(女婿)或儿子(女儿)名义投资的企业,必须填报。 ④出资金额应填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而不是个人实际出资或投入的金额。 ⑤继续填报不核实出资金额是否比上一年增加,简单勾选无变化,导致少报告大额投资金额,造成漏报从重的事实。 八、关于国(境)外存款和投资情况 ①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及其配偶在国(境)外读书、工作、生活的, 要注意核实有无国(境)外存款和投资情况。 ②在国(境)外投资房产,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保险等,要作为国(境)外的投资填报。 九、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①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是否有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购买房产(添加房产共有人)、股票、基金、保险以及投资企业等情况。子女新婚的,特别注意亲家是否有以儿媳、女婿名义投资企业的情况。 ②年内向组织报告过 8 项“家事”变化情况,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求本人作过说明的事项,必须在次年集中报告时填报。 ③继续填报时,要认真核实上年度报告过的事项有无新变化,如房产换证新增面积、保险保费增加、投资企业增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