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我市“四轮驱动”强化民族宗教地区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
作者: 发布时间:2011/3/8 10:05:06 点击率:0
弥勒市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巩固民族宗教地区社会稳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十个目标”要求,通过力抓政治功能、教育宣传、旅游开发、扶贫攻坚等四项措施,实现边疆民族宗教地区团结进步发展快,繁荣稳定力量足的目标。
强血肉联系,引领民族地区稳定团结。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以服务群众“零”公里为抓手,弥勒市按照“三深入”、“五联户”的要求,建立机关单位联村、机关党员联户的“双联”机制,在民族宗教地区开展“听民声、访民情、帮民困、助民富”活动。全市82个单位(部门)与91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了双联挂钩关系,1200余名党员干部与9660户群众达成联系帮扶对子,通过紧密党组织、党员干部同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群众的联系,为了解民情、民困,排查地区不稳定因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截止目前,共开展民族地区走访调研工作1052人次,召开民情恳谈会797场次,化解群众各类矛盾纠纷160余件次。
强宣传教育,引领宗教地区政治导向。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弥勒市创造性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祭火节、踩花山节、浴佛节、开斋节等民族宗教节庆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现场知识测试等方式,组织党员队伍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共投入经费20.79万元开展“六进”活动36场次,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0余条,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测试1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10000余人。
强“股份合作”,引领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积极探索以民俗文化、生态资源等要素入股旅游开发的新型“股份合作”模式,在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生态文化旅游,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加快发展。弥勒市以办好“中国·弥勒阿细跳月民族节”为切入点,重点在西三镇可邑村开发彝族传统文化3A级旅游景点,村集体以土地、村舍、林地等资源入股合作社,开展农家乐、旅馆、旅游景点等经营,每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35万元。该市129个行政村通过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07.44万元,其中10万以上达到10个,全市102个村民小组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共计23595.9万元,其中10万以上的达到20个。
强扶贫攻坚,引领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在项目、资金、政策上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通过山区特色产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大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力度,努力实现民族地区率先脱贫,为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奠定基础。该市紧紧围绕“五个结合”,把易地搬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层党建“双推进”、产业培植、驻村扶贫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16年起,该市计划争取省农行发行贷款24亿元,总投入30亿元,现已基本完成2.36万户7.25万人和331个安置点新农村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目前,第一批7.98亿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已获农行审批,到账贷款1亿,凑集资金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