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强化约谈善抓“小问题”管住“大多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12 17:49:38 点击率:0
石屏县针对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开展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突出对症开方,抓住关键“以小见大”。抓住各乡镇、部门“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廉政风险点较高的干部等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约谈函询方案和预案,细化谈话函询对象、时机和方式,列出问题清单,对信访和执纪审查中掌握的反映模糊、可查性不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询问警示约谈,核实情况,澄清事实;对存在轻微违纪违规现象问题,开展纠错诫勉约谈,给予适当处理,治病于初起;对履职不到位、存在违纪问题,开展问责处分约谈,并引导干部深刻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理。
注重分类实施,灵活运用“挺纪在前”。坚持“挺纪在前”,围绕“四种形态”的核心标准,将干部谈话函询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换届执纪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突出问题,分类开展廉政谈话和函询工作。制定《石屏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将廉政谈话细化为“任职廉政谈话、届中廉政谈话、重要(风险)岗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七种类型,根据不同的类型分类组织开展谈话。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由县纪委根据各类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提出谈话函询建议,明确主办人员组织实施,并形成工作报告,分类提出处理建议,形成卷宗材料。
坚持双管齐下,惩前毖后“管住多数”。一方面对干部实施关爱保护制度,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惩戒机制,对核实举报违纪违法问题确属错告诬告的,坚决予以澄清是非、还人清白,并对诬告者进行严惩;对态度诚恳、知错就改,主动交代违纪违规问题、上交违纪违规所得的,采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的措施给予关爱保护。另一方面对隐瞒问题,欺骗组织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坚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2016年以来,全县共约谈1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乡镇长;给予1名乡镇派出所所长诫勉谈话问责;约谈并通报批评16名乡镇干部,谈话函询5名党员领导干部,为7名干部、4个单位澄清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