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深化“三转”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作者:和嘉才 发布时间:2015/11/12 15:32:42 点击率:0
今年来,兰坪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四位一体”理念,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纪律守规矩,聚焦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推动者,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对部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不越红线、守住做人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党政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既当好“千里眼”又当好“顺风耳”,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向纪委全会述廉、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约谈纪委主要负责人等系列监督新举措,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县委新任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考试。强化警示教育,紧盯重要节点,切实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行动,持续加大问责力度,真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勇担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增强政治定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素质,完善监督管理、确保廉洁履职和廉洁奉公,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