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四举措”全面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 9:22:42 点击率:0
2014年以来,陆良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四举措”提前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2014年初,陆良县以领导干部花名册、编制手册、工资审核表、工资发放表“四本账”为依据,逐单位、逐人进行初核、复查,彻底摸清超编底数,建立超职数干部整改消化台账,实行“实名制”、“销号制”管理。2014年9月陆良县超职数干部消化基数为230人。其中,实职科级领导干部超配65人(正科44人、副科21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超配165人。实职科级领导干部超配的65人中,上级文件明确要求配备但编办没有下编制文件的38人,党政分设16人,参照上级部门设置3人,机构改革7人,未按编制兼职而单独配备1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超配的165人中,到达任职年龄界限39人,政策性晋升126人。
领导重视,计划周密。县委高度重视超职数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理论中心组、常委会上多次集中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按期整改消化超职数干部问题等相关文件精神,就整治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认真听取整改消化工作报告。县委组织部针对消化基数和消化时限,倒排时间,制定切实可行的消化计划。组织部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干部调整动议前,反复审核“三定”方案和干部调整方案,看是否严格按编制职数制定调整干部,是否严格按整改消化计划实施,是否坚持超职数单位“只出不进”原则。干部监督科坚持整改任务的“顺排”和消化时限的“倒推”,每次调整干部严格落实干部工作方案预审制,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坚决不调整干部。对破格提拔、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提拔的,严格按要求上报审核。
畅通渠道,盘活职数。按照“摸清底数、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思路,陆良县委组织部结合全县空缺职数情况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提出了消化安排方向:提拔或转任空缺岗位交流17人,对领导职位出现空缺的从超职数领导班子中交流使用,有效促进领导职数均衡管理;转任非领导职务消化6人,按照本人自愿、组织审批的程序,采取鼓励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等举措,对超职数干部进行消化;免去违规设置的或兼职职务2人;到龄退休37人;重新核定领导职数5人;职务与职级并行135人;因机构改革等其他原因消化28人。从2014年12月开始,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每半年报送一次整改消化情况,截止2016年9月,消化正科级干部44人,副科级干部21人,科级非领导干部165人,总共230人,提前并100%完成整改计划。
严格制度,防止反弹。综合施策,坚持统筹兼顾,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切实打好整改消化的“组合拳”。完善干部选任全程纪实机制,对超职数任职系统及时亮“红灯”,及时预警纠偏。完善领导职数备案核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职数备案核查制度,加强对干部任免调整前各单位领导职数应配、已配、超配和空缺等情况的核查。完善超职数配备干部监管机制,加强组织部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强化监督制约,形成多方把关、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杜绝新的干部超配现象发生。完善职务调整干部政策制度,制定了“四个保持不变”的政策规定,即消化调整人员在职务变动后的工作分工、职级待遇、工资标准、福利津贴保持不变,对消化调整人员的相关待遇给予切实保障,同时部门领导有针对性地找有关干部谈心谈话,仅县本级谈话102人次。这些举措为积极落实消超政策、实现平稳过渡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