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44号举报件工作方案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3 10:46:23 点击率:0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宣威市海岱镇念牒村河流环境污染有关问题转办单(曲督转第44号)的办理工作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44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44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11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宣威市海岱镇念牒村河流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念牒村村民健康情况,查清该河水质指标数据,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2016年7月31日至2016年8月3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市环保局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宣威磷电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测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念牒村河水水质情况;由市卫计局牵头,对村民反映河水导致小腿长小红点情况和村民肺癌发病情况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开展环境监测。由市环境监测站对念牒村河水进行取样监测,形成监测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三)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卫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工信局、信访局、海岱镇人民政府、羊场镇人民政府、羊场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曲督转第44号举报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怀疑磷电公司污染宣威市海岱镇念牒村河流导致该村村民致病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