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开展2018年公租房审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6 9:02:51 点击率:0
为完善全县公租房保障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富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富宁县自9月起对2018年度以前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公租房(含廉租房)在保家庭且两年内未参加年审和正在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家庭开展资料信息联审。
该项工作主要对住房保障对象申请人及家庭收入、婚姻状况、住房、营业收入、公积金缴存、车辆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严把政策关,同时对承租户是否有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空置、不按时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动态行为逐一核对。在年审结束后,将根据审查情况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其租赁资格。原享受租赁补贴的经年审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将继续发放补贴,不符合的将进行停发。并通过年审制度进行监管,严肃清理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维护住房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杜绝家庭收入变动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继续租住保障性住房和享受货币补贴等现象,让保障性住房能够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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