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作者: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9/30 15:37:32 点击率:4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黎明农场党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
一、存在问题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是县委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项举措,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一种手段。县委、政府、组织部也多次印发相关文件和强调制度的严肃性。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制度不严、审批流程不熟、报备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按规定报备。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周末离开勐海县辖区,节假日离开西双版纳州辖区时,未向县委值班室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备。
二是不按程序报备。部分领导干部制度把握不准,执行审批流程不严,存在未报批先离岗、应报告未报告、应报备未报备、应审批未报批等问题。
二、规范流程
为严格制度执行,县委组织部以有利于领导干部落实制度的原则,梳理形成《勐海县县管干部外出和请销假审批报备规范》(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并将流程规范印发各位领导干部,确保规范执行。
三、规范依据
《勐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海办发〔2014〕17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纪律规范报备行为的通知》(海办发〔2017〕66号),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县管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海组通〔2017〕71号)。相关文件及表格已发布到勐海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xsbn/mh/2018/9/30/3103d76f-c535-41dd-b75a-097b8303ab98.html)供各单位学习和使用。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是请各乡镇农场、部门单位将2018年1—9月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情况按月进行登记汇总,填写《勐海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备案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8年10月13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箱。
二是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今后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个月的汇总表。无外出报告和请销假情况的进行零报告。
附件4:xx年xx月勐海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备案登记表.xls
附件5 州管干部外出和请假审批报备规范流程(州管干部).doc
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县管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海组通〔2017〕71号).pdf
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纪律规范报备行为的通知(海办发〔2017〕66号).pdf
勐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海办发〔2014〕17号).pdf
联 系 人: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联系电话:5122368,5128960(传真)
电子邮箱:mhzzbgbjd@163.com
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