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江市“玉溪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30 9:50:28 点击率:7568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玉溪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第一次选树工作的通知》(玉组通〔2021〕3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及评选,拟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作为澄江市“玉溪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推荐上报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至2月10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中共澄江市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北26号市委组织部
邮编:652599
联系电话:0877-6810863
中共澄江市委党的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下一篇: “党群同心 新春同庆”——澄江市各级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