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江县农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共绥江县农业局党组 发布时间:2018/9/6 8:30:19 点击率:7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绥江县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教育,坚持一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定《绥江县农业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年理论学习选题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和讨论内容,确定时间节点,由局党组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学习活动,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载体,如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网络典型反面案例等,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形成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站所、站所之间的协作意识和整体活力;工作安排从大局出发、从全局出发。
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完备合理、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制度和评先评优程序,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纪律性和创造性教育,切实提高党组执行力,大胆监督执行党组决策事项。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绥江县农业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绥农通[2018]61号文件),制定《绥江县农业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责任制,班子一把手与站所办负责人签定《绥江县农业局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班子定期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四)关于“执行县委脱贫攻坚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从2017年10月,精准扶贫工作转战铜厂村以来,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扶贫办和产业办,落实专人加大对工作开展的跟踪督查;同时按照县委的要求选派了4名驻村工作队,后勤给予了保障;成立局督查室,对工作不到位和执行县委“5682”工作不力的给予严肃处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行政轻党建倾向”的整改情况。
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党建工作。成立绥江县农业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绥农通[2018]60号文件),下发《绥江县农业局关于2018年党建工作重点的通知》(绥农通[2018]57号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按时对支委班子进行换届,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将发展新党员提上支部工作议事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活动载体。
(二)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的整改情况。
1、加强支委班子的党建业务培训,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执行并做好会议记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严格规范党内干部理论学习,建立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关于“没有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整改情况。
由支委组织委员袁曹铭同志专门负责,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按标准收党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机关作风弱化,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1、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农业局内控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
2、严肃责任追究。抓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绥组通[2017]33号文件)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3、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四种形态”。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对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洪同志分管财务工作,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块工程项目的管理等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中,先由相关股室提交工作讨论方案,在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做出决策。
(三)关于“相关财经、资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照规定做好处置。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强化财经纪律学习和财务票据审核,开支要附清单,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7622240,电子邮箱:sjnyj@126.com
中共绥江县农业局党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