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6/11 9:35:3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有下属单位2个:市老年大学(加挂市干部休养所牌子)、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主要职能。
市委老干部局:(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3)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使党组织充分发挥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4)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政策,定期组织市直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负责老干部的舆论宣传工作。编印《老干工作通讯》《保山老同志参考》等刊物,管理保山老干部工作网等宣传平台。(5)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及措施。检查和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政策。(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7)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含干部休养所)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联系、指导帮助隶属和挂靠市委老干部局的老年社团组织工作。(8)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看望慰问住院的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9)完成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老年大学: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年教育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上级关于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和工作部署。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落实好市干部休养所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娱乐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省及其他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对驻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老年社团组织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对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2.机构情况:2019年3月机构改革发生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由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退休干部科、信息科变为: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老干部党建办。下属单位市干部休养所并入市老年大学。
3.人员情况人员编制与上年相比发生变化,主要是机构改革转隶2人,下属单位公开遴选和选调共2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共有38人(含工勤6人),其中:局机关15人、下属单位33人。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有3辆汽车,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的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局机关在职人员15人,行政编制10名。市离退休活动中心编制9人,实际在职人员9人,退休9人。市老年大学编制12人,实际在职12人。
(3)重点支出安排率
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
(4)“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方面:全系统2019年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与年初预算4.86万元减少4.08万元。完成预算率达到16.05%。
3、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年初预算845.64万元,年
末决算1060.92万元,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资,2019年春节慰问市直离退休干部开展。
(2)预算调整率
无调整。
(3)支付进度率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4、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5、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
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6、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
2019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率100%。
(3)完成及时率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质量达标率
质量达到预设目标。
7、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服务老干部,不产生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服务老干部,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3)生态效益
服务老干部,不产生生态效益。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老干部满意度98%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60.92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60.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41万元、项目支出348.51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老干部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来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办法》、《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资产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资产采购制度》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落实各项目经办处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牵头处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2.组织实施
(1)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自评。
(2)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6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报送市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局机关在职人员15人,核定行政编制10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资。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质量达到了要求。
(四)效果情况分析
市委老干部局做好宣传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搞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检查督促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的落实情况是否真正到位;定期组织老干部理论学习;带领老干部就地就近的参观考察;组织地厅级离退休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对县区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春节及国庆期间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等等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有的项目支出需根据合同或按计划时间支付,因此在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上存在一定困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