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发布时间:2020/9/27 11:46:36 点击率:19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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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区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按照干管权限,研究并提出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科级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二级班子正职的考察、任免、待遇、工资等手续;承办党群机关、人大、政协一般干部考察调动、工资待遇等手续;负责乡(镇)组织员队伍建设和乡党校等阵地建设;宏观指导区直各部委办局二级班子调整任免。
(3)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区直机关下派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区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区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全区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
(6)宏观管理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对区级五大机关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全区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7)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待遇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有效管理。
(8)制定全区领导干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考试测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区委公开招考选拔乡科级干部的笔试和面试;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研究和制定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并负责做好考试测评的具体工作;协助区委做好选拔配备的科级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的考核测评工作。
(9)围绕各个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区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管理区直属机关党委。
(11)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和区直参照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区干部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一股、公务员管理股、干部教育监督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人才工作股7个股室。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因为机构改革,老干局划入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1人,人社局划入公务员2人,现有公务员29人,工勤人员4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今年以来,通过实施“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截止目前,全区累计组织培训164期,实现普通党员进乡镇以上党校培训全覆盖。在19个乡镇(街道)设立党校,整合621名党员干部、专家等组成党员教育师资库,不断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党员培训力量。开展主题教育以来,我们不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二)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以压实基层党建责任,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制发了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1+5”责任清单、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月重点任务清单“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一月一主题,两月一比拼,三月一调研”,依托“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基本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将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与综合考核相挂钩,明确基层党建考核不得“优秀”的,单位党政正职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制度落实、示范引领、提质增效、“领头雁”培养、集体经济强村、支部堡垒、素质提升、深度融合、“互联网+党建”九项工程,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隆阳党建示范“三带一圈”初具规模,形成了辛街邹里、青华街道红花小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等一批党建知名品牌;不断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培训全区30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依托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加大村组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力度,连续两年大幅度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待遇,实行报酬、绩效、创收奖励相结合的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激励机制,推动村组干部由不愿管事、不愿干事向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转变,进一步激励干事创业激情。建立资格联审常态化机制、村组干部分析研判机制,每年对村组干部进行一次政治体检,确保村组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实施了17个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今年30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将全部实现5万元以上。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90%以上达标创建目标。着力创建一批省、市级示范党支部。扎实开展37个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其中列入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的32个),现已基本整顿完成。继续实施“双提升”行动计划,把严入学推荐、教学管理、跟踪培养“三道关口”,共推荐130名村组干部和后备力量参加“双提升”行动。街道依托“雪亮工程”、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995等建立智慧信息网,探索“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模式,推行“4113”工作法,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兼职委员制度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推动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提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一大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在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报道刊载。
(三)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抓培训、提素质,严管理、强考核,树导向、重激励。研究出台《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 激励党员干部在一线建功立业的实施意见》,聚焦脱贫攻坚、棚改拆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中心工作,将干部能否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作为提拔重用的“加分项”,真正把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树立起来,把“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不断坚定干部信心,鼓舞干部斗志,全面提振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激活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今年以来,新提拔科级干部122人,其中提拔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19人,占15.6%,提拔30岁以下副科级干部24人,占19.7%;妇女干部27人,占22.1%;少数民族干部23人,占18.9%;党外干部7人,占5.7%。从乡镇(街道)和脱贫攻坚一线提拔84人,占68.9%;选派4名年轻领导干部到上海、北京挂职锻炼。
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成1244人职务套转工作,做好职级晋升审核审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公务员转隶工作,完成23个部门156名涉改人员转隶,确保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有机衔接,转隶人员及时调整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审批政审4件,审批因私出国(境)14件。做好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加强选调生日常管理,建立区级领导、区委组织部领导、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共同挂钩联系选调生制度。加强公务员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抓好干部教育工作。做好干部教育计划工作,结合隆阳区实际制定《2018—2022年隆阳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隆阳区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隆阳区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围绕2019年全区脱贫摘帽的目标,分别于1月、7月、9月举办3期党建扶贫双推进培训班,培训区、乡、村各级干部2800余人次,提升脱贫攻坚能力素质水平。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集中培训区乡两级干部159人次。举办隆阳区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培训班,培训52名优秀年轻干部;推荐307名领导干部到中央、省、市级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规范程序,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信访案件,全年共办结各类信访举报案件17件;实行全方位监督,函询领导干部4人次,开展好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清理及在社会组织兼职备案审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年共对10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增强育才引才用才优势,稳步提升人才工作质量水平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竞争是最大的竞争。通过不断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创新人才激励和服务机制,优化人才引进和培育环境,发挥人才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党管人才工作水平,不断优化人才结构,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今年以来,全区人才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探索柔性引才机制,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与上海新华医院(全国儿科排名第4)联建远程会诊中心,签约引进老年病领域优秀人才杨海捷博士(保山市引进的第一位医学博士);全区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3名,新增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名;签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涉及教育、卫生、农业等多个领域;招聘特岗教师134名,签约招聘13名特岗全科医生;共选派46名教师参加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外派16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项目学习;选派12名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
(五)锻造过硬作风,加强组工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政治建部、服务立部、实干兴部、依规治部、文化强部,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一是抓选拔调用。从干部的学历、工作经历、政治素质、群众口碑等方面严格把关,把优秀干部选调进来;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组工干部及时提拔使用。二是抓理论学习。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支部活动等形式,强化组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和能力本领。培养锻炼。三是抓培训锻炼。积极推荐组工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选派2名干部到省委组织部跟班锻炼,加强组工干部轮岗交流,增强工作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四是抓人文关怀。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增强干部对组织的归属感;严格落实休假、体检等制度,及时为组工干部排忧解难,让干部安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314,46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14,466.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99837.47元,下降27.30%,主要原因分析:
1.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减少2580000元;
2.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减少352900元;
3.综合平台建设经费项目减少1809765元;
4.行政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减少476000元;
5.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115000元;
6.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增加158271元,
7.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1411212.0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99,937.45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8,796.59元,占总支出的85.37%;项目支出1,741,140.86元,占总支出的14.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62877.98元,下降-39.17%,主要原因分析:
1.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减少2580000元;
2.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减少352900元;
3.综合平台建设经费项目减少1809765元;
4、行政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减少476000元;
5、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减少5115000元;
6、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增加158271元;7、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1411212.0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8,796.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5032.63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老干局划入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1人,人社局划入公务员2人,调资增资及补发经费增加,老干专项补助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95439元,津贴补贴增加49822元,奖金减少380696.87元,养老保险增加47739.76元,医疗保险增加316052.01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增加44274.22元。办公费增加381230.7元,维修费减少88192元,手续费增加400元,水费增加780.3元,电费增加5971.56元,邮电费增加5996.71元,物业管理费增加720元,差旅费增加42616元,维修费增加154339元,会议费增加4893元,培训费减少570627.56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98640元,工会经费增加21959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09元,劳务费增加12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6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5907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285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1140.86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427910.61元,减少85.69%,减少的原因是因为财政困难,导致资金拨付不出去。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201款(行政运行)支出158271元,为主题教育活动经费购买办公设备及培训费等支出;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85522.86元,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接待费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2396.15元:办公费39625元、电费1027.21元、邮电费13757.69元、差旅费56457元、维修(护)费12298.25元、公务接待费18801元 、劳务费76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126.71元:生活补助21127.91元、奖励金9000.00元。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243900元:其中:对离退休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243900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53447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153447元,其中:办公费720元、培训费25127元、劳务24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110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9,93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62877.98元,下降39.17%,主要原因分析其中:
1.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减少2580000元;
2.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减少352900元;
3.综合平台建设经费项目减少1809765元;
4、行政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减少476000元;
5、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减少5115000元;
6、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增加15827元;
7、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1411212.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1,60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残保金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2538524.89元;用于开展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组织部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1510469.35元;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组织部遗属补助、离退休人员补助、考核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3524645.21元;用于组织部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797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7,11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5%。主要用于老干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91502.02元,用于老干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1650589.57元,用于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离退休遗属补助等66502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24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2,96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公积金、食宿补助等支出212968.3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33.00元,完成预算的3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23.00元,完成预算的6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10.00元,完成预算的28.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2,844.27元,下降5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23.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367.27元,下降69.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23.00元,占38.49%;公务接待费支出20,010.00元,占61.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2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23.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组织部门检查及兄弟县区组织部门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4,914.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4744.29元,下降47.31%,主要原因是:组织部办公费增加381230.7元,维修费减少88192元,手续费增加400元,水费增加780.3元,电费增加5971.56元,邮电费增加5996.71元,物业管理费增加720元,差旅费增加42616元,维修费增加154339元,会议费增加4893元,培训费减少570627.56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98640元,工会经费增加21959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09元,劳务费增加12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6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5907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28542元。老干局办公费增3482.21元、水费增3670.30元、电费增1373.71元、邮电费增1129.90元、物业管理费1440元、差旅费5835元、维修维(护)费增928.5元、培训费增8844元、公务接待费减820元、劳务费增191400元、工会经费增1915元、其他交通费减3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70000元(拨老年大学辛街分校办学经费20000元及老年大学潞江分校办学经费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5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434879.2元、手续费400元,邮电费5996.71元,差旅费42616元,维修(护)费154229元、会议费4893元,培训费746168元、公务接待费1209元、劳务费12000万元,水费780元,电费5971.56元,工会经60400元、物管费720元,其他交通费用284479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6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7150710.67元,其中,流动资产3623654.50元,固定资产23435906.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1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7982.3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87807.68元,固定资产增加5737880.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9115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
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党建经费的拨付保障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9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隆阳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正常运转。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初预算党建工作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行〔2019〕23号)文件,安排2019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85522.86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85522.86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9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主题教育活动顺利完成。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19〕1525号)文件,安排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158271.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58271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2019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9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初预算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隆财行〔2019〕584号)文件,安排2019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1397347.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397347.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委组织部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1.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治吏形成常态。
3.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4.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彰显聚才引智成效。
5.锻造过硬作风,抓实组工队伍建设。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二是各项工作开展得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认可。
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全面完整,坚持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人员经费核定到人,日常公用经费按预算定额标准核定;二是在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的基础上,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三是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最大限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预算执行有效:一是资金使用申请、拨付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二是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资金拨付,最大限度减小资金结转结余规模;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最大限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预算管理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三是资产管理有序,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收入13,314,46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14,466.50元。支出11,899,937.45元。元,基本支出10,158,796.59元,项目支出1,741,140.8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在收到《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会计负责,并负责日常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741140.86元,其中:2019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85522.86元;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158271.00元;2019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1397347.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迈出新步伐。
②“村校联建”强大合力初步释放。
③“互联网+党建”找到新路子。
⑤“主题+专题”党员日有声有色。
(4)效果情况分析
①圆满完成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②机关党建取得新成效。
③老干工作顺利进行并完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对财务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为下年项目进行分析研判。
(2)绩效明显。所有项目在年度内完成,并且群众满意率均达98%以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报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