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机关党组织活动规范》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26 10:07:09 点击率:0
《机关党组织活动规范》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为重点任务,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以下简称“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三定两报备”制度,即:党组织开展活动前,要确定活动时间、确定活动主题、确定主题发言人,活动计划、活动纪实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组织活动要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并提出12种指导性活动方式;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活动制度,确保机关党组织活动统一规范。该规范还对机关党委、党总支举办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举办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内容、频次、程序、活动纪实上报等工作,以及对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机制建立、督查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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