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获云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5 8:56:52 点击率:0
近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命名表彰为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双江公安局、双江公路分局同时荣获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双江勐勐小学获云南省文明校园称号。
自2016年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双江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核心,着力推进理想信念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建设,努力把双江创建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县城。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9个,省级文明村4个,省级文明校园1个;市级文明单位42个,市级文明村14个,市级文明社区1个。评选星级文明户5700多户,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2人入选云南好人榜,1人获得全国劳模称号,1人荣获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人被评为云南省道德模范,12人被评为感动临沧年度人物。先后有13名公职人员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工作者,104名教师被命名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教师,130户家庭被命名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家庭,780名学生被命名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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