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三美”建设 打造美丽双江——双江自治县精神文明创建纪实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7 14:55:03 点击率:0
双江自治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将此作为提升全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和推动。以生态宜居为目标,建设生态美的双江。双江森林覆盖率达70.24%,是勐库大叶种茶的故乡,北回归线横穿县境,被誉为“北回归线上的绿色明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2014年启动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建设和谐宜居生态家园”工作。县城绿地率达36.6%,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6.9%,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8.7%,乡村公路绿化率达80%;建成公园绿地9个,总面积870.6亩,公园绿地面积达703.7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m2/人;单位绿地面积达595.5亩,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6.6%,34家单位创建为省级园林单位,5个小区创建为省级园林小区,1个社区创建为市级“绿色社区”,建成13个“森林城市”重点村,1个“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省级“生态乡”、60个市级生态村、55所省市县三级“绿色学校”。2016年荣获“云南省园林城市”称号,被评为“中国绿色竞争力十强县”,并入选“中国百佳深呼吸小城”。
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辖区内37条主要河流及支流、30座中小型水库、3座坝塘及南等干渠等河湖渠全部推行河湖渠长制管理。有县级河(湖)长34人,乡级河(湖)长86人,村级河(湖)长110人,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对南勐河等18公里河道进行治理,扎实开展河湖渠管理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和河湖“清四乱”工作,南勐河的源头冰岛湖,今年被国家水利部授予“国家水利风景区”荣誉称号。
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狠抓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公厕建设、农村污水治理、乡镇供水设施
建设和增水增绿增花增果等工作,成立自然村环境卫生理事会,建立了“党支部+理事会+妇委会+保洁员+农户”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机制。完成旧村改造243个,美丽村庄提升33个,建成美丽宜居乡村77个,建成垃圾池880个、洁净公厕416个,自燃式垃圾热处理项目6个、污水处理设施14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实现乡(镇)全覆盖。
经过坚持不懈的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元素已融入双江。在县城,一条条绿树成荫的街道、一片片花草成趣的绿地、一座座建在群众家门口的公园和广场,让人倍感温馨惬意;在农村,老百姓每周打扫环境卫生已逐渐形成习惯,村村寨寨更干净整洁了、更绿了,看山望水,好吃好在,“乡愁”又回来了。
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建设发展美的双江。我们始终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双推进”强化组织引领、“双承诺”促进干群同心、“双挂制”强化直过民族帮扶、零风险确认压实干部责任,以机制创新调动各方力量尽锐攻坚,做到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工作一起推、问题一并改。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投入产业发展资金6.29亿元,贫困户产业化基地人均达9亩,实现了每个村有1至2个主导产业,每户贫困户有1至2个产业增收项目,带动贫困户实现人均纯收入4588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170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6个,所有农户均住上了安全稳固住房;在全市率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启动高中免学费教育和14年免费教育,全市第一批被评估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2018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100%、101.48%,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没有一个家庭因学返贫,没有一个“两后生”因贫影响继续就学;贫困户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1.44%,28种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4.92%;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完成农村公路道路硬化859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87件、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及应急项目单项工程16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419个,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所有建制村4G网络实现全覆盖。累计脱贫7330户27990人,贫困发生率由“十一五”末的35.4%降至0.53%,2个贫困乡(镇)、3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
2013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省县域科学发展先进县”“全国重点产茶县”“全国最美茶乡”“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茶产业十强县”。2018年预计:生产总值增长1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44元,增长9.1%,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2元,增长10%。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级文明城市为引领,建设风气美的双江。双江境内居住着23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8.14万人,占总人口的46%,始终践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理念,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在文化上,推动文化交融,实现各民族“联心”;在产业上,把各族群众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抱团发展,搭建互补平台,实现产业“联营”。少数民族聚居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信息、住房等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在党的光辉照耀下,各民族之间思想融通、文化融汇、组织融入、感情融洽、发展融合,同生共荣、共同富裕,小康路上一个也没有掉队,2018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已通过国家级考评公示。始终把改善民生、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促进城市全面发展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抓手。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县累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9个,省级文明村4个,省级文明校园1个;市级文明单位42个,市级文明村14个,市级文明社区1个;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2人入选云南好人榜,1人获得全国劳模,1人荣获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标兵,2人被评为云南省道德模范,11人被评为感动临沧年度人物。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文化下乡演出和“民语译播进媒体、民声宣讲进百村、民族歌舞进千寨、民族干部进万户、民族理论进基层、民情恳谈进心窝”“六进”宣讲活动。所有行政村(社区)都制定了村规民约,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没有发生过因宗教信仰问题而引发的矛盾或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因邻里间的小矛盾而引发大矛盾或群体性事件;有效遏制了“农村红白喜事大吃大喝干三天”的陋习,“办一场婚丧喜事穷三年”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酗酒闹事、好逸恶劳等影响生产生活的现象明显减少,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已通过省级考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