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思茅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综合协调小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23 9:55:39 点击率:0
为认真落实市委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设立思茅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综合协调小组。综合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和7个督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李德学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肖端菊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李司琦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白俊英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李 强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李鹏春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科长
查 健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办公室主任
吴会英 区党代表联络办主任
主要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会议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定期听取综合组和督导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集中研究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综合组
组 长:肖端菊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龚祖联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张宏明 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
郭刘青 区交通局科员
黄明玉 区委宣传部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与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及其综合组和督导组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全区学习教育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推进全区学习教育;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有关文件材料起草、会务服务、材料收集归档及其他工作;组织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和典型宣传;完成综合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组
主要负责各乡(镇)党委、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推动工作,了解和掌握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对学习教育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督导组下设七个组,分别联系相关乡(镇)及单位。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督导组
组 长:白俊英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成 员:龚祖联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联系督导单位:思茅镇、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区国税局、区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区气象局、曼昔茶场管理局、区委办、区纪委监察局。
第二督导组
组 长:肖端菊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尹正国 区委组织部科员
联系督导单位:南屏镇、区教育局、区移民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森林公安局、区供销社、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农场管理局、区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
第三督导组
组 长:罗梦辉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郭刘青 区交通局科员
联系督导单位:六顺镇、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区委党校、区人社局、区文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第四督导组
组 长:查 健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唐三元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联系督导单位:倚象镇、区林业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地税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地震局、区烟草办、区民宗局。
第五督导组
组 长:李鹏春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长
成 员:张宏明 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
联系督导单位:龙潭乡、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红十字会、区扶贫办。
第六督导组
组 长:吴会英 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润鑫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联系督导单位:思茅港镇、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
第七督导组
组 长:桂云飞 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
成 员:潘玥衍 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干部监督科科长
联系督导单位:云仙乡、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工商联、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