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10号11号调度令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2/10 17:25:52 点击率:77
第2号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10号11号
调度令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的疫情,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社会面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全力以赴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好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现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正式发布10号、11号调度令。
10号调度令
关于暂停秀山码头客运船舶及道路客运班线的调度令
此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地方海事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镇沅运输分公司组织实施,即日起停运秀山码头所有客运船舶及省际、市际、县际、县内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辆、出租车、网络车营运。具体恢复营运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11号调度令
关于加强商场超市市场管理的调度令
此项工作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各乡(镇)属地管理,对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开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场所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内严格执行戴口罩、消毒杀菌、测量体温、适时人员疏散和防疫科普知识宣传。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严禁活禽上市交易。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附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10号11号调度令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