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万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4/12 16:46:55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四条 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培养50名左右(5年目标,下同)。一般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或重点学科带头人;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或获得国家级重大人才奖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国际前沿,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第五条 云岭学者专项,培养200名左右。一般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二级岗或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在云南省各个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科研学术居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第六条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专项,培养400名左右。一般5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及产业创新工作平台。在云南省产业领域取得重要技术创新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业中示范引领作用强、得到广泛认可。
第七条 首席技师专项,培养400名左右。一般55周岁以下、长期在一线从事操作技能工作。技能水平拔尖、技艺技术精湛、实践经验丰富,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在木雕、石刻、刺绣、蜡染、制茶等传统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公认的绝技绝活;在本行业领域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认可度高。
第八条 教学名师专项,培养400名左右。一般5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领域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特色鲜明、教研能力突出、专业素养扎实、团队引领优良、教学成果显著。
第九条 名医专项,培养300名左右。一般副高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连续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能力或解决本专业疑难杂症问题能力,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
第十条 文化名家专项,培养100名左右。一般5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人文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重点学科建设,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体艺术、文化经营管理及文化专门技术等领域有公认的代表作品或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
第十一条 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2000名左右。一般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同行认可度;具备较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力,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第十二条 到云南省贫困县、边境县(贫困县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名单为准)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人才,申报云南省“万人计划”,年龄条件放宽2岁、职称条件降低1档,入选后在申报县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